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通知(精选3篇)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通知 篇1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人员上下班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现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出勤、迟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二、请假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