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门卫管理制度(精选3篇)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篇1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相关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老师的同意下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或先和老师联系。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篇2
一、开、关门要求:
1、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打开小门。
2、上课铃响后立即关闭小门。上课期间不得打开小门。
3、教职工及学校事务性人员进出校门随时开关小门。
4、大门只在进出车辆时即开即关。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对吸烟者要进行政策宣传和劝阻,必要时可以禁止进入校园。
2、在上课、课间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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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在校安全,特制订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门开关时间
1、校门开关时间分为秋冬季和夏秋季两套。
2、学生在校时间段内,不得随便出校,如因特殊原因切需出校的,须由班主任教师出示书面证明,门卫工作人员方可放行,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二、实行门卫在岗工作制度
1、校门开关门时间段,门卫工作人员应亲自在岗,做好开门、关门工作。
2、校门开放期间,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学校。
3、门卫工作人员可利用校门关闭的时间段,合理安排好送报等工作事宜。
4、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5、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6、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7、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8、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9、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三、实行外来人员电话接防、门房接待、验证登记制度
1、一般情况下,由门卫工作人员安排校外来访人员与校内被访教师电话联系,被访教师可前往门房值班室进行接访工作。
2、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或外单位人员需进入学校洽谈有关工作事宜的,由门卫工作人员验证来访人员身份,并电话请示学校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允许校外来访人员进入学校教学楼内。
3、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门卫工作人员应做好校外来访人员的接防、验证、登记工作。校外来访人员应配合门卫工作人员,主动做好验证登记工作。
四、实行清校工作制度
在学校师生全部离校后,门卫工作人员应进行清校工作,并及时关闭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