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异议理由和证明材料请另附。
2、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3、收费标准:商标异议费1000元。
4、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号为国际注册号,填写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初审公告期为国际注册公告期,初审公告日期为国际注册公告日期。
5、若被异议商标为共同申请的商标,被异议人名称/地址栏必须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通用28篇)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副本 份
说明:
1、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