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聘用合同(精选6篇)
幼儿园保安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幼儿园保安工作。根据郎溪县教体局文件:教法安【20xx】24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制度,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
2、工作时间不能离岗,离岗时必须有人顶替。
3、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
4、幼儿入离园时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门前巡视。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
5、工作时间非公寻访不得接待,严禁各类商贩入园。
6、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7、保安人员应确保幼儿入离园时校门口的交通安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内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8、协助园方管理好园内绿化,做好园内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9、保安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每天要检查班级门窗和水、电安全工作,夜间不得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
10、幼儿园物品、财产,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带出。
11、及时收发各种报刊杂志和教职工的信件工作。
12、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园内财产安全。
13、保安人员负责幼儿园治安巡逻与防范,保障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的查验并详细登记备案;配合学校检查安全隐患;协助幼儿园处置发生在幼儿园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保卫工作。
14、保安人员应树立高度责任感,对幼儿园的安全保卫负责,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门房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师幼人身安全。
15、保安人员应完成幼儿园制定的临时任务。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