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合同范文汇编(精选17篇)
关于聘用合同范文汇编 篇1
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适应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障聘用干部(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同意,签定聘用合同如下:
1、聘用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根据乙方的文化、技能和身体健康状况及甲方需要,安排担任学校的(工作)工种。
3、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列入教育事业干部范围管理,享受本校教师有关待遇;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
4、受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5、聘用期内,受聘人员因违法乱纪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事故和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意见,经研究后可以随时辞退;因触犯刑律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6、受聘人员应遵守潭政人(20xx)08号文《关于建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岗人员的处理及今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见》的规定。
7、合同期满,乙方表现好,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予续聘;若乙方表现不好或病、伤等,确实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甲方可予解聘;若学校因办学规模等自然减缩而裁员的,甲方可予解聘。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受聘人员各1份,存档1份,报市局备案1份。为保障双方利益,单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关于聘用合同范文汇编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本校教学需要,聘请乙方在甲方担任工作,教授课程为所有教师课时费统一参考20xx年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课时费标准,合同期限自到为期 年。合同到期,接任新班按新班条例执行,或续签合同。
2、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兼职教师的奖金、课时费每月按月支付。工资计费周期自每月1号至当月底,并于次月十五号支付上个月的课时费。点击查看原文
聘用合同范文汇编(精选16篇)
聘用合同范文汇编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时间期限。本合同有效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聘请甲方担任炊事员职务,并根据工作情况变动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乙方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每月按时付给乙方工资×元。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加强个人卫生,随时保证厨房卫生干净整洁,购买的蔬菜摆放整齐;3、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没有特殊、重大事情,不得随意请假,每月享受四天假期,享受甲方规定的临时工工资待遇及福利;
4、乙方在工作期间,要切实加强自身健康和安全,在合同期内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医疗费等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如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在工作期间因饭菜质量卫生引发严重后果的;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
5、因工作情绪无理取闹、打架斗...
有关聘用合同范文汇编(通用20篇)
有关聘用合同范文汇编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