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民居”房产合作开发协议(精选31篇)
“仁和民居”房产合作开发协议 篇1
立协议当事人:
甲 方:重庆桦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5001x10000x9
法定代表人 何-桦x 职务 董事长 住所地重庆市xx区双x路
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资质证号:
乙 方:刘,身份证号:x9
住垫x县xx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中段x号,
乙方系甲方职工,职务项目部经理。
丙 方:万x钦,身份证号:x12
住
丁 方:李,身份证号
住
协议签订时间:20__ 年2月 28日
协议签订地点: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合作方式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 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及利益分配
第四章 项目管理模式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章 工程建设
第七章 房屋销售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经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方式
经甲方股东会(董事会)20__年2月28日会议决议,,成立“仁和民居” 项目经理部(申请工商登记为重庆桦林物业有限*任公司*棠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棠*公司)
“仁和民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甲方委派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乙方对内对公司负责,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甲方与丙、丁方共同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甲方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和现金出资,丙、丁方利用现金出资。在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中甲方与丙、丁方按出资比例对内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对外共同互负连带责任。
海棠*公司在建设银行设立独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