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2023(精选29篇)
施工安全责任书2023 篇1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甲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铜梁商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施工安全责任书(通用29篇)
甲乙双方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风场内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遏止各类事故发生,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有利于对事故的处理,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简称(安全责任书),并遵照责任书条款,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遵守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搞好各自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作业人员行为,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5、发生事故时,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6、由于一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按责任肇事方应给予受害方经济赔偿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要求,对乙方的安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乙方的资格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第93条规定的条件,再签订本责任书。
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3、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责任书》中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栏内。
4、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依据具体情况派驻现场监护人员,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商解决。甲方人员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有违章作业或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时,有权制止其作业,直至乙方改正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2023(通用29篇)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2023 篇1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