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呆呆范文网,文案写作帮手
爱呆呆范文网相关范文为什么要禁止焚烧秸秆

关于 《为什么要禁止焚烧秸秆》 的范文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通用3篇)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篇1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外焚烧秸秆。重点范围为:城市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4月18日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篇2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在以下范围内露天焚烧、乱堆乱倒秸秆:仁寿县、彭山县全域,沿成乐高速公路、成昆铁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它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粮库、林地周边500米区域。

二、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县及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鼓励农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拒绝或妨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12369。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年4月11日

禁止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