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精选3篇)
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篇1
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集中处理,经双方洽谈,乙方作为广东省有资质处理工业废物(液)的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工业废物(液),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定如下协议,由双方工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合同义务:
(一)甲方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协议期内
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
(二)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废物(液)分开存放,做好标记标识,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以
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袋裴、桶装工业废物(液)应按照工业废物(液)包装、
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的要求贴上标签。
(三)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工业废物(液)集中摆放,并向乙方提供工业废物(液)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
(四)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工业废物(液)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工业废物(液)尤其不得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
氯化物等剧毒物质);
,污泥率>85%(或游离水滴出);
(液)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液)与非危
险废物(液)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液)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 乙方合同协议:
(一)乙方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有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液)所需的条件和实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