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货协议合同(通用28篇)
食品供货协议合同 篇1
卖方(甲方):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甲方应盖章、乙方应查验原件)。
2、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3、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乙方查验。
4、因甲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采购食品时,应索取甲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2、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