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意向书(精选3篇)
建筑工程分包意向书 篇1
发包方:新疆美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甲方和华世丹药业公司联合开发的家属院2 、3号老住宅楼拆掉后新盖的高层住宅——华美名居项目,总建筑面积大约3万平米。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方式:施工图纸内(除消防、电梯,通风)的全部内容,并由乙方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第三条 垫资要求:地上2层封顶后,付进度款。后每5——6层封顶付一次进度款,待签正式施工合同时另外详细约定。
第四条 本意向书主要内容:优先确定施工承包主体单位。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确定: 执行20xx年新疆地区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人、材、机执行自治区定额站发布的现行信息指导价进行调整,并依据工程类别计取各项税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保证金支付:本意向书签订后当日内,乙方应交纳
1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正式进场开工前缴纳其余180万元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预售证取得一个月后退50%,主体封顶中检后退50%
第七条 工程分包 本工程由乙方全部承包,甲方暂不分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甲方确保该项目由乙方总承包并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乙方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确保交房。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首期保证金缴纳完毕到账即生效。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期部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新疆美电房地产开发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意向书 篇2
甲方:
乙方:
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熟悉本合同所述工程内容及相关特点背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依照《中...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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