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岗位职责(精选5篇)
语文教师岗位职责 篇1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上课、下课,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研组制定、安排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与管理并重”,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主动与班主任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积极进行教改实验,认真写出经验总结或论文。
5、按照教务处、科组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掘学生的发展潜能。
6、根据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定期检查和分析教学质量,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后进生的辅导工作。
7、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科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努力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了解教育科研信息,借鉴外地教改经验;认真参加校内外的教学研讨活动和规定的文化业务进修;自觉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坚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语文教师岗位职责 篇2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各级语文教师必须按照《全日制语文教学大纲》《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语文基础训练,使学生热爱祖国语言,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具有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情操,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和爱国主义精神。
3、中学语文教师必须能承担本学科两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及作文、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环节。
4、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
5、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改活动,努力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任务。
语文教师岗位职责 篇3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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