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1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间安排:
星期一:程东
星期二:童金花
星期三:邵雪青
星期四:郑强辉
星期五:周焕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规范课堂行为。
,远离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