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通用27篇)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签订时间:20_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西安市莲湖区
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租赁给乙方经营场所,乙方进行经营之事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西北角面北商住楼一层13号门面房,经双方确认建筑面积为94O,房屋结构:框架。
二、租赁期限:
从20_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20_年九月三十日止,合同期限两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该房租金为不含税租金,每年租金为壹拾陆万玖仟贰佰元整(¥:169200元),两年内不变,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提前30天交清下一半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四、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甲方开具收条。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复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租赁内转为押金,不能抵为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结清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乙方经营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乙方自理。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七、租赁房屋的共同部位由甲方负责联系维修,室内自用部位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半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九、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原文
合同编号: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西苑一幢号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5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10月9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18000元,第二年租金为19200元,第三年的租金为22800元,第四年租金为26400元,第五年的租金为30000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9000元,XX年4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9000元。
XX年10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9600元,4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9600元。
10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11400元,4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11400元。
10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13200元,4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13200元。
10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15000元,4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15000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500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