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最后,总会让人想到当初。这是一句电影台词,此时此刻用来表述我的心情却恰到好处。通过半年来的工作,使我感触颇深,特别是自区域化团建工作开展以来,可以说,区域化团建工作就像是一场及时的春雨,唤醒了我内心的那颗等待萌发的种子,使我耳目一新。
下面,我想围绕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如何为我乡团青工作贡献力量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智,非学无以立德,非学无以成事。学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始终有一种“知识透支、本领恐慌”的紧迫意识,秉持敏而好学、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主动加压,努力学习。要坚持从喇叭沟门满族乡实际情况出发,自觉把理论知识融汇到工作实践中去,切实做到把学习成果扎根于思想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二是要勇于创新。创新是学不来的,但创新也是学来的。学不来,是因为成功是无法复制的;也是学来的,是因为成功的经验是可以借鉴的。对于新时期团干部来说,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可能并不难,但是能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实是一个挑战。我会时刻将“服务青年、坚持信仰、忠于事业、忠于职守”的意识牢记于心,努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工作的自觉性
有自觉性,才想干事,才会干事,才能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超前性和创造性。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乡空间形态的演进影响着青年空间的分布格局,在今天,城市原有“行政主导、条线划分、单位依托”的组织形态已难以有效覆盖青年;在农村,随着村庄“空心化”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游离于团组织之外的务工青年和社会闲散青年大量增加。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们作为基层团干部,能不能提高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能不能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工作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自觉性。那么自觉性从何而来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者,就必须真正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尤其是系统、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理论。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融会贯通,创造性地指导实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坚定党的领导,坚定对共产党的信仰,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
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随着从严治党、管党的深入,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观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党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在宏观上搭建了全党科学配置党内权力的平台。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这十几年以来,从制度反腐到制度监督再到制度建党,制度建设的实质越来越涉及到权力结构。从xx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到xx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以及xx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这都是一脉相承地在解决我党在执政治国中出现的问题,全党在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上,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在微观上抓住了是地方党委工作的根本。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抓经济“得心应手”,抓党建却敷衍应付,存在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个别独断专行的领导在重大决策上造成失误后,不负任何政治或经济责任,拍拍屁股走人,成了“没事人”,主要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强;有的地方会代替全会决策,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一些地方党委仍然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