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表彰决定的范文(通用3篇)
三好学生表彰决定的范文 篇1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xx—20xx学年度,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努力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武生院关于做好20x—20xx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武生院学〔20xx〕8号)精神,经各班民主评选推荐、系总支严格审查、公示,学校决定,授予韩笑等407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刘杨等356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要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弘扬“严谨、自强、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同学以受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勇于创新,将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20xx—20xx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年九月十八日
三好学生表彰决定的范文 篇2
各学院团委:
为促进全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我校在全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开展了黑龙江大学20xx年优秀学生会和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的评选工作。经评选,校团委决定授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等10个学院学生会“20xx年黑龙江大学优秀学院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校学生会秘书处等3个部门“黑龙江大学学生会优秀部门”荣誉称号,授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高洋等11名教师“20xx年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董梦圆等149名学生“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以上的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件:青发53号 关于表彰20xx年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指导教师、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的决定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年12月7日
三好学生表彰决定的范文 篇3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