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巴租车合同(通用6篇)
旅游大巴租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通勤)客运事宜,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2、服务要求:
,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营运车辆完好率100%
,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承运工具整洁、卫生。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指定承运工具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和时间。
(年度或月度)使用承运工具计划表,遇有特殊情况,可变更计划,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更换驾驶人员或清退承运工具。
、法规和甲方关于运输服务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优质的客运服务,服从甲方调派,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时间、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保证按时按点,安全运行。
,并承担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驶中和停后检验,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客运要求,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不得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因承运工具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报停,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工具及时替换,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该承运工具的驾驶执照,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驾龄在五年以上。
,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遇险的乘车人员。
,乙方不得在承运工具行驶途中招揽顾客。
4、违约责任
,应按实际发生台班费的2倍向甲方赔偿。
,应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每逾期一日,
5、不可抗力
: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