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服务合同(通用3篇)
婚宴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新郎: 新娘:
联系电话:
乙方:上海长兴会馆
联系人: 0516-66666698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汉之源1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结合本次婚宴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宴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 _年 _ _月_ _日 _时 _分。
举行地点: 。
婚 宴:总桌数_ _桌
第二条 甲方在婚宴庆典日的10日前必须到乙方订餐处确定桌数与菜单,经甲方签字的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婚宴的总价款
酒席价格:每桌_ 元,共 _桌,总计 元。
酒水饮料价格: _ _元。
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定金,即宴会价款总金额的20%,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提供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如甲方增加备用桌数,按以上每桌单价另外支付相应桌数的餐费。
(三)付款完毕后统一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足额收取餐宴总价款的权利,有权按照乙方的规定和法律行使权利,同时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按照协议约定用餐的权利,同时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第一条内容充分的实施,不得有所改变,甲方必须在每次用餐后以现金或信用卡的方式付清所有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桌数,必须在婚宴庆典开始的2小时前书面提出变更,经乙方经理批准后,免除责任。
(二)若因甲方所带物品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