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财险市场自由化考察报告
一、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的背景
(一)日本泡沫经济的突然崩溃。自90年代初开始,日本经济从高峰滑落,其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一是房地产经济的泡沫崩溃,地产出现萎缩;二是银行由此引起大量的不良债权;三是银行利率的迅速走低,经济退缩的恶性循环导致整个经济严重萎缩与萧条。在经济大萧条环境下,银行、保险业为了缓解不良债权带来的经济负担,极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此为日本保险市场自由化的主要经济背景。
(二)来自国际上的政治压力。当时,aig牵头主导了一场要求日本政府放松保险市场管制的变革运动,美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遵守wto有关保险承诺,日本与美国政府于1994年10月签订了《日美保险协议》,该协议对日本产险市场自由化具有三方面的直接影响:一是废除费率管制,要求费率自由化;二是保险业务经营由认可制改为申报制;三是改革日本保险销售制度,引进经纪人公司制度。其目的是使在日本经营的美国公司更加有利。
(三)保险市场经营环境的恶化。10年间,由于利差损原因,日本近7家寿险公司倒闭,虽然产险业未出现寿险业的情况,但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产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与银行利率相关的房屋按揭业务和储蓄型财产险业务由于利率走低,出现了一系列难题。这些都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和导火索。
二、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进程及政策变化
《日美保险协议》的签订无疑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然而,日本财产险自由化真正开始的标志是1996年新保险业法的实施。其政策变化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二)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停止。1998年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结束标志着费率自由化的开始。在此之前,日本财产险费率为保险监管重要内容,由算定会统一制定,并严格执行。 《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于1999年12月22日作了最新修改,保险公司强制使用算出机构费率的义务终止。从此,就有了算出机构提供的纯费率和公司自订的附加费率之分,纯费率成为各公司的参考费率,除机动车法定赔偿责任险之外,各公司在参考费率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的费用率制定自己的费率标准,但一般讲来,%。
按照《损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