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午检制度(精选7篇)
学校晨午检制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和控制,提高师生防病的能力,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晨午检制度。
一、监测体温设备
水银体温计
二、学生晨午检制度
1、学生每天上午8:00,下午14:00点之前自行使用水银体温计测量体温,进教室上课之前由班干部统计上报到辅导员。体温异常者不得上课,辅导员监督学生及时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就诊,追踪学生状况,直至痊愈。
2、对未到校、未上报体温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外出就诊,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辅导员严格把控,每天上报学生体温监测状况,学生晨午检报表及时报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办公室汇总交到校医院。
4、学生病情痊愈后,持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方可上课。
5、晨午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上报,以便统计、上报)。
三、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各单位(学院)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应在每天上午8:00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工作。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单位(学院)办公室,尽快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就诊。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就诊。
4、单位(学院)办公室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单位(学院)职工晨检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后,9:30前交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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