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上下班的通知(通用15篇)
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1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播散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错峰上下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成4个批次上下班。第一批次上班时间为7:30,第二批次上班时间为8:30,第三批次上班时间为9:30,第四批次上班时间为10: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保证每周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如食堂提供用餐,用餐时间也必须相应错开。
二、鼓励各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错峰上下班。鼓励科研、IT等行业从业人员居家办公、在线办公。
三、在确认安全无风险的情况下,鼓励同单位、同写字楼、同园区人员,协商合理拼车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可新开、增开单位班车。鼓励在通勤量较大的路线开通“定制巴士”,相对固定司乘人员及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与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按要求增加消毒次数。轨道交通车厢和站厅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行期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2
机关各处室:
为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做到办公与疫情防控两不误,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星期一)起实行错峰上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24日起,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正常上班,每日工作时间为09:00―17:00。
二、2月24日上班后,区社不再组织登记和测温,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信通大厦物业针对外来人员进出的有关规定,在1楼大厅自觉配合做好测温登记。
三、各处室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消毒杀菌,每日至少一次,空调一律禁止使用。
四、工作期间,尽量减少开会,提倡采用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办公。
五、所有人员在参加会议、离开办公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