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b2座14e
电话:010-51659899
传真:51659899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