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挖掘机协议书(精选17篇)
合伙经营挖掘机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挖掘机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品牌)挖掘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元),占有该挖掘机份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 元)车辆,占有该挖掘机份额的%,由甲方名义办理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每月支付的银行按揭由双方按占有该挖掘机份额的比例共同承担。
2、双方以“联营”的方式合伙经营。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及经营使用权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车辆产权约定如下:
1、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挖掘机办理银行按揭,但合伙车辆及经营使用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2、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合伙挖掘机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4、双方同意于合伙挖掘机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
5、不管以后车辆及经营使用权是升值或贬值,都由甲乙双方按份额比例共同承担并享有。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挖机及经营使用权的再次转让。
2、合伙挖机的经营事项。
3、合伙挖机的事故处理事宜。
4、其它有关合伙挖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及经营使用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及经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