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情况自查报告十篇
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和县直小学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比较严格。
自查情况表明,绝大多数学校严格控制了收费项目,只收杂费、借读费、高中补习费、有食宿条件的中小学收伙管费和住宿费、电教教材和按成本收取作业本费和毕业证书费。
确定收费标准时,均认真执行山西省贫困县中小学收费标准,并适当低于标准收费。杂费收取,初中,县镇所在地学校每生每学期30元,农村20元;小学,县城小学每生每学期20元,农村小学l0元。借读费,县城初中每学期l50元,农村80元;小学,县城每学期80元,农村40元。有食宿条件的中学收住宿费每生每月3元,伙管费每生每周2元。电教教材费,按晋教计划【l999】1号文件规定,县城,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8元,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8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5元,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5元。
二、中小学代收项目得到较好控制,无其它乱收费现象。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全县中小学清理代收费项目成效比较明显。除统一代收规定的统一订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外,没有代收其它项目。尤为明显的是以往年经常出现的学校代收学生自愿投保的保险费情况,今年基本得到治理。自查中。没有发现强制学生订阅报刊图书、订阅规定外书目和参考书之类等学习资料现象;也没有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索取赞助、捐助现象;无发现塔车收费现象。总体感觉,名目繁多的乱收费现象不复存在,情况良好。
三、收费制度比较健全。
绝大多数学校均按要求做到了
(一)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各校均向物价部门申领了《收费许可证》,并向家长发放收费卡。
(二)健全票据。均使用财政部门的正式收费票据。
(三)收支制度比较严格。绝大多数学校建立了规范的业务手续,杜绝了小金库。(四)基本无乱收乱支等不合理开支。
综观这次收费自查情况,我县中小学收费基本做到了规范化、科学化,无乱收、滥收,代收、超收和搭车收费现象,也无胡支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