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照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秉承“贯彻方针,以人为本、教学中心、质量第一、面向全体、全面发展、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指导思想,沿着“依法治校、民主办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质量强校”的总体思路,学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校容校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社会声誉日益提高,服务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教育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精心组织
我校接到县教体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后,校领导非常重视这项活动的开展工作,立即组织学校班子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了 “教育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彦宏,副组长:王占平,成员:刘广俊、苗遂叶、杨新庆、董献民、明德喜、李朝霞、杨军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军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了《舞阳三高“教育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 认真宣传,提高认识
学校召开了全校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向全校教职员工发出了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的号召。将县教体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在大会上认真学习,各教研组依据年级和学科特点制定了本组的“教育服务年”活动计划,开展了家长、学生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能为家长、学生做什么的研讨活动,树立教师的服务意识。在营造了活动的氛围后,学校适时组织班主任工作校验交流会,互相学习,相互沟通,提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组织各学科教师开展观摩课和示范课教学活动,举办“经典一课”说课活动和优质课赛讲活动,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发出“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宣传学校开展教育服务年的意义和举措,收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层面的宣传,营造了为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使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联系实际,成效显著
...“服务年”活动学习心得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丛涛
“服务年”活动是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题的活动。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找准创新法院工作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采取四项措施加大为民服务力度。
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农忙时节或对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主动到田间地头、村院庭落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残疾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遗赠扶养、抚恤金、追索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举措。 对各类涉农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严格落实诉讼引导、风险告知、首问负责、法官释明、判后答疑等诸多便民措施,提高诉讼效率。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宣传有关农业法规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
三是加强涉农案件调解。根据涉农案件的不同性质、案件大小、矛盾深浅,案件难易程度;各当事人文化素养、性格差异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调动各方调解力量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促成涉农案件和解。
四是规范涉农信访工作。坚持并完善层级接访、内部联动、排查接访、分析总结、源头防范、纠错补救机制。对涉农案件的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帐,包案到人,全力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