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十篇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篇1
一、适用范围及标准
(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确定业务提成。
二、销售利润的计算
(1)销售纯利润=销售毛利润-费用(公摊费用+个人费用)
(2)个人费用
a)工资、各类补助
b)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各类税费
c)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礼品、佣金等报销费用
(3)公摊费用=总费用-各销售人员个人费用总和(凡在公司有满一整年销售工作经历者,均需分摊该费用)个人分摊费用按个人当年所创造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计算。,总经理核定。
三、销售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若应收货款超过一年未收回,则视为呆、坏帐:相关销售人员承担该货款余额的20%损失,其余损失公司承担。若客户以货抵款,则货物由销售人员负责卖出,售价总额与货款差额部分损失由销售人员承担20%(抵货须具备发票,否则所损失税款由相关销售人员全额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进仓货物变为呆滞料(自进货之日在库超过一年者),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售出,损失部分由相关销售人员承担20%
自进入公司第一个整年度内,被动元器件通用IC等产品销售额低于200万者,不享受该年度的提成,重新进入试用期。
四、提成比例
(以电感为主):20%
如果超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SALES可享受不超过5%的超额部分利润提成。
(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项目:5%
(1)公司每年农历年结束的一个月内发放提成奖,农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货款均可视为上年度回款额。
(2)公司提取PM提成额的40%,SALES提成额的30%做为个人的机动,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参照进
行发放,考核内容如下(满分100)
a)年度销售额完成情况(满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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