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销售合作协议(通用28篇)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 篇1
一、合作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业务运营管理商规定的条件。
2、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合作,在乙方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还款、付款、转账、缴费、充值、销售等便民服务和商户消费服务以及预付卡的充值和消费服务。
3、在上述合作内容之外,如双方需叠加新的业务或更换新的支付终端,则需在上线前6个月沟通,3个月做调研,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手册、利润分成需在操作之前经双方讨论制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二、?合作内容及产品介绍
1、?便民支付业务:_________________通过金卡通终端向用户提供以自助为方式的一站式金融类服务,包括:_________________信用卡还款、卡卡转账、银行卡余额查询、手机充值、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等账单)、账户充值(支付宝、财付通)、游戏点卡购买、订单号支付(线上商城)等。2、传统POS业务:_________________通过金卡通终端为商户提供消费服务。金卡通终端是专门面向全国商户的专属、智能、多用途POS收款终端。其不仅可以收款,还有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等额外收益;使商户收款环节安全、卫生、杜绝假币,减少现金清点过程;其即时的后台交易数据让商户随时掌控销售、经营状况。
三、授权及代理费用
1、甲方授权乙方在浙江地区从事代理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区限制从事代理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代理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代理手续费分润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2、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三十万元,代理费用于保证乙方获取甲方产品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及旗下机构负责就本合作提供适合业务服务需求的专用金融支付终端及卡业务解决方案,并负责终端的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