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供货合同(精选3篇)
钢铁供货合同 篇1
钢铁供货合同
,保证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特制定本规定。
营销或负责变更经办人员负责变更单内容评审。
业务部负责合同变更的操作和管理,以及相关单证的归档工作。
财务部负责财务评审。
、业务部或营销部门人员负责运输评审。
所有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公司为唯一的合同变更责任单位。
公司负责合同变更、合同逾期交货赔款、合同变更规定的解释工作。
合同标的的变更:品种、规格、钢种、件重、合同量、技术要求等变更。
合同运输的变更: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站(港)的变更。
合同履约时间的变更:供货时间变更。
合同逾期交货赔款。
合同标的的变更
合同运输的变更
需变更运输条款的未出货时收取30元/吨变更费,出货后收取40元/吨变更费。
合同解除的变更
期货合同的解除经双方同意后收取合同解除量总金额的5%的变更费。
合同标的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标的交货,经与需方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标的交货,不计变更费。
合同履行时间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履行时间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时间交货时,不计变更费,补偿顾客由于交货时间改变而产生的预付款利息。
合同解除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原合同解除不计变更费。
合同逾期交货赔偿
公司根据逾期时间(以供方运输部门成品出厂码单为准)支付补偿金见下表(仅限期货)。______元/吨
公司原因的合同变更,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合同的解除不计变更费。违约补偿金经双方协商确定。
顾客原因的合同变更视变更内容情况收取合同变更量货款总金额3%以下的变更费。
一份合同同时变更两项以上的内容,变更费按高项计算,不累计收费。
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外部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