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技术顾问劳务合同(精选3篇)
聘用技术顾问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
时间总计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年薪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元,剩下的在年底一次性支付。
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一次性从每年销售利润中支付乙方万之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试验阶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至月日为试生产阶段。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