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工厂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1
一、素质要求
尊重自己,友爱他人,团结互助,爱岗敬业,虚心学习,积极上进,乐于奉献。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论处;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任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任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董事长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7天,7天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工资统一发放时间为次月15号(特殊情况除外)。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10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公司每年定于3月15日为调薪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调整员工的基本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3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50元;服务满5年及以上的员工为100元/月;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3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