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范文(通用8篇)
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篇1
出借人(公司):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 借款用途:
(二) 借款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三)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借款利率:月利率 ,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 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 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 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 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
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 出借人承诺
(一) 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 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
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 借款人承诺
(一) 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 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 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 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借款合同作为借款的一种凭证,在我国《合同法》当中,也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你了解借款合同该怎么写吗?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看看一系列的借款合同。望大家采纳。
借款合同范文篇一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
借条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你知道正规的借款合同该怎么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些正规的借款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正规的借款合同范文篇一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民间标准借贷合同范文民间标准借贷合同范文。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