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最新小学生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欢迎阅读参考。
最新小学生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篇【一】
主持1:敬爱的老师,
主持2:亲爱的同学们,
1: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我是主持人( )
2:我是主持人( )
1:今天的家事、国事、校园事,新闻袋袋裤带来以下内容。(新闻稿)
2:时事纵横、纵横天下、秀才不出门、便晓天下事。以上就是今天第一板块《新闻袋袋裤》的全部内容。
1:长见识、阔视野,接下来是《知识百宝箱》栏目。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2:1962年3月15日,《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2: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