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交臂”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本来可以得到的,却因为某种原因而错失了机会或者失去了一些东西。
这个成语来自于《淮南子·人间训》中的一个故事。相传,有两个人正在一起谈论事情,其中一个人突然看到了一只野鹿,就立刻放下话说:“我有箭在手,若不能射中那只鹿,就让我失之交臂!”可是当他拔箭准备射击的时候,另一个人却转身离开了。这个人失去了射杀那只鹿的机会,也失去了得到别人欣赏的机会,他因此感到非常遗憾和懊悔。
现在,“失之交臂”成为一个形容词性的短语,用来形容某个人错过了一个机会或者有所遗憾。我们有时会说:“这个机会真的很难得,不要再失之交臂了。”或者“他本来可以赢得比赛的,可惜失之交臂了。”
“失之交臂”是一个寓意深刻的成语,提醒我们要珍惜时机,抓住机会,不要让自己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