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启事十篇
教师招聘启事 篇1
根据《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规定,组织实施x年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红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红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1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x年xx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x届毕业生或具有xx市户籍的、x届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专科学历、x届毕业生均要求具有xx市户籍),符合xx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能正常履职;
(可于x年8月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澳门、中国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x年5月8日至x年5月16日在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红桥教育网上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