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灯具的买卖合同(通用3篇)
有关灯具的买卖合同 篇1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甲方采购单价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装卸费。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36 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灯具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更换。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于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货物。
2、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总合同价人民币:23370元(大写:贰万叁仟叁佰柒拾圆整)
4、支付方式: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到货数量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100%.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