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第三人)(精选26篇)
抵押担保合同(第三人) 篇1
合同号: )抵字第
抵押权人(全称):开化县汇通小额借贷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称):(1)
(2) (3)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 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