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提高我县非煤矿山行业监管水平,改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09号)及《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布置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18日、11月15日相继召开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总结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阐明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全面安排布置了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并针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后,我局又及时主动与公安、国土、环保及各乡镇等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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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跟踪督办,强化现场监管,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主要是采用“三步走”、“两配合”的方法。
“三步走”的第一步,就是由局长、副局长分别带队,深入到全县130家非煤矿山企业,从持证情况、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各方面逐矿进行全面检查,除现场立即整改完毕的隐患外,对所有隐患和问题全部予以登记,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载明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通过全面排查,使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做到了胸中有数,工作上有的放失。第二步,由各乡镇安监站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到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我局矿监股则巡回检查强化督办,对隐患较重,问题较多的企业,有的是重点督办,有的则责令其停产整改,对个别企业还由县安委办公室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了督办通知书,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第三步,企业整改完毕后,报乡镇安监站初审,再由我局现场验收。我局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求其继续整改。同时,对有条件开展中深孔爆破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