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合同书(通用28篇)
风险代理合同书 篇1
〔 〕 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
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精选3篇)
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篇1
甲方: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省政务大厦A区
联系电话:0551-2628666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76号”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甲方为乙方代理人事档案,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甲方负责为乙方接转和代管人事档案。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本人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人事档案转入时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经审核,乙方人事档案尚需及时补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本人档案。乙方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如不提供档案材料或提供的档案材料不真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每年 元。超过一年不缴代理费的按所欠金额每日加收 的滞纳金。
五、乙方需要提供户籍、社会保险、职称考评等相关社会化服务的,甲方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乙方超过一年以上不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的,甲方有权中止有关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与所在的工作单位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工作期间、失业期间以及退休后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一切劳保福利问题。
八、乙方因就业、升学等原因,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甲方,始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转出后,本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本合同自 年...
商务代理合同书(精选3篇)
商务代理合同书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总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定义
________本协议________术语的意义________如下:
2・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总代理
3・,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4・,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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