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精装修房屋装修合同书(精选3篇)
南京市精装修房屋装修合同书 篇1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
代理人:
买受人:
双方根据《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元,共计售价元。
,甲方给予%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元。
,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计元。余额计元,分年付清,月利率‰,余额款本息共计,每月月底前交付元,最后在年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提取维修费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预付维修费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
乙方:
南京市精装修房屋装修合同书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