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精选30篇)
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篇1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z20xx{162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8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5日至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楠
联系电话:028-86613500(兼传真)
电子邮箱: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4日
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篇2
所属各单位:
根据年初计划及公司经济目标综合考核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对在20xx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一、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在20xx年工作中,第四分公司等六个单位,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成绩显著,经公司综合考核,决定对排名第一的第四分公司授予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并奖奖金5000元。对排名第二的二O三分公司、三O八分公司授予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并奖奖金3000元。对排名第三的第八分公司、排名第四名的八O六分公司和第十二分公司3个单位授予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并奖奖金20xx元。
二、工程检查先进单位
在20xx年工程检查考核评比中,80分以上的第四分公司、第十分公司、第二分公司、一O六分公司4个单位,被评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先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