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征集启事(精选3篇)
歌曲征集启事 篇1
为弘扬时代精神,不断探索,传承中华民族艺术精品做出贡献。依托征歌活动为平台,歌曲创作为媒介,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现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推出一批群众喜爱的宣传歌曲,充分体现文化在中华文化及世界文化中具有独树一帜的价值和意义。中共xx市委宣传部决定从即日起至x7年3月20日,开展面向全国专业和业余爱好创作的词、曲作者(含歌手、音乐人)征集“中国梦•放歌”优秀原创词、曲作品的征歌活动。
一、征集歌曲作品要求
、风景名胜、风土人情及文化积淀,对地域文化有着深刻的体验与独特的表达。
、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精神,歌颂xx人民在改革开放以来探索和实践取得的成就,展望美好发展前景。
、激发人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之情,在建设、发展、繁荣、保护新征程中,进一步发挥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二、征集歌曲作品形式
独唱歌曲、重唱歌曲、小组唱歌曲、合唱歌曲均可。
三、征集歌曲其它事项
、曲作者作品限定3首以内(含3首),歌曲须有录音小样,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曲作品须提交歌谱1式8份,录音CD一份。歌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7份隐去作者姓名。
,(不具备录音的)词作者可先交词稿参评,主办方甄选后统一预约作曲家谱曲创作。
,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做到“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主办方拥有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和永久的播放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网)公布,对优秀作品按评选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征集歌曲投寄方式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