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续租合同十篇
房屋续租合同 篇1
房屋续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损害公共利益的;
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押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乙方支付租房押金 元,于本合同终止后由甲方退回。
租赁期内,因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双方订立本合同前对房屋进行检验,甲方未及时修缮导致损失扩大,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