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通用27篇)
商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篇1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该商业用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买房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双流县万安镇石桥村,系双流县华阳二期( )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用地性质为划拨,相关用地手续尚在办理中,项目预计 年 月竣工验收。
2、乙方所购房屋为 幢 号,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装修标准为清水。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买卖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价款,成交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该成交价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房屋交付时,双方按实结算。
第三条 房款交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买卖的房屋成交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甲方指定帐号,开户名:双流县房产管理局,开户行: ,帐号: 。
2、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向双流县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四条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偿付逾期应付款总额万分之 八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合同成交价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产权办理
甲、乙双方于房屋交付且项目用地手续等办理完毕后一年内到房管部门办理买卖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土地使用证分割手续于房屋分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两年内办理。但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等。
第六条 税、费支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所须缴纳的税费,含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商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
(街)区号楼单元室房产一套,系私人产权房(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同意按新测绘面积为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交易价: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现状,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元整。待购房款全部交齐,定金抵作购房款。
四、双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由房管局受理当日,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将空房及房屋钥匙一同交给乙方验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担。电表止码数度,水表止码数立方,煤气表止码数立方。
六、甲方确保此房产权明确和真实并合法,无任何纠纷、无抵押和债权债务,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按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将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无权过问,并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卖。办理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由方承担,方不承担。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按成交价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及房屋钥匙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精选17篇)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受买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房屋
转让房屋类型【住宅】,坐落于号,套型为 室 厅 厨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辅助设施为通水、电、气。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声明
(一)甲方对产权及出卖权的声明
1、甲方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为 ,土地性质为出让 。
2、该房甲方现未取得两证,但已于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并已办理抵押,向号 。
3、甲方保证其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未被查封,无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乙方买受后,若该房产权有纠葛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二条(一)款真实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及产权,并签定本合同且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套计价: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1、甲乙双方商定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给甲方。
2、年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写: )用于偿还该房的中国农业银行翠屏区支行的贷款。
3、月写: )
第五条:产权、土地过户及税费(费用)
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具体时间双方届时确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或公证。办理产权过户涉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办理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需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 (一)房屋交付时间议定为甲方收到乙方第壹笔房款之日。
(二)交付房屋时,甲方连带向乙方转让的室内设施配套有:
该房为清水房,在甲方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