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动车买卖协议(精选30篇)
贵州省机动车买卖协议 篇1
买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机动车,,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的机动车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出厂日期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登记日期
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价款
机动车价格:
金额大写:
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一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