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又名旧生会、同窗会、同学会、同窗会,是社会组织,是联谊会组织,成员主要是校友和旧同学,顾问可能有教师、校长、前会长、知名校友、慈善家赞助人、社会名人、律师、会计师等。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校友会章程范本,欢迎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其英译名为Zhejia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ZUAA。
第二条 本会是由浙江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服务广大校友,发扬浙大求是创新精神,为母校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二) 加强与海内外浙大各地校友会的联系,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三) 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
(四) 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
(五) 协助母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六) 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
(七)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建设校友总会网站;
(八) 统筹管理浙江大学校友活动基金。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在浙江大学(含其前身)学习和任职任教过的人员(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浙江大学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