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精选6篇)
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 篇1
各院系、部门:
我校20xx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20xx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经各院系综合考评与推荐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决定授予周晶晶等32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Z等80名学生“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朱士太等实习基地74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希望各院系、部门和广大师生以受表彰的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
师范学院
20xx年6月21日
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 篇2
各院系、部门:
我校20xx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20xx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经各院系综合考评与推荐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决定授予周晶晶等32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Z等80名学生“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朱士太等实习基地74名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希望各院系、部门和广大师生以受表彰的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
附件:
师范学院
20xx年6月21日
优秀实习生表彰决定 篇3
各院系、各部门:
在实习基地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实习指导教师和广大实习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xx级本科、20xx级专科学生圆满完成了各项实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实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族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