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法院:
本人申请以以下事由,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合同,并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支持和保护: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XX市XX区的居民。在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合同金额为¥XX,借款期限为XX个月。
二、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经将借款款项全部支付给被申请人,并按期履行了合同义务。然而,被申请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返还申请人。多次协商无果,申请人不得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申请贵院对上述合同进行强制执行,请求贵院执行以下强制措施:
1、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等;
2、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变现,以返还申请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4、请求贵院追究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赔偿申请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四、据此,本人向贵院申请执行上述强制措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