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慢病工作计划(通用17篇)
村卫生室慢病工作计划 篇1
慢病工作包括健康档案管理、慢病管理、居家养老、家庭医生式服务、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糖尿病社区项目等日常性工作,同时还有许多疾控中心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一、加强对慢性病、健康档案的管理:
主动上门、电话追访、门诊就医者的健康档案进行完善,并制定四种慢病干预计划,每个站每年要进行四次干预活动。均需对慢病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区域划分进行分配,对负责的辖区居民进行主动搜索,提高健康档案的利用率,积极主动利用电子健康档案。
:根据区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要求高血压登记率为60%,规范管理率为35%,控制率为30%,糖尿病登记率为60%,规范管理率为30%,控制率为25%,每个社区服务站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预活动,活动次数每个管辖的居委会至少开展2次高血压、糖尿病干预活动,全中心全年共需完成48场次的干预活动。包括门诊咨询,健康讲座,电话访谈等。按疾控规中心加强控制质量,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
(1)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
(2)9月1日健康生活方式日
(3)9月20日爱牙日
(4)10月8日高血压日
(5)10月10日精神卫生日
(6)10月29日脑卒中日宣传
(7)11月14日糖尿病日、以及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等开展宣传活动。
同时与健康教育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慢病宣传工作。
:中心与辖区6个服务站建立网络系统,建立电子信息平台,电子档案可以在中心内资源共享,实行统一化管理。并且电子档案与医生工作站连接,形成了门诊、慢病和档案管理相结合,形成系统管理,连续管理。
,要求各社区服务站针对新建健康档案,追访管理人数,新筛慢病人数,规范管理慢病人数按要求完成。
二、居家养老工作:
1、我们与街道社区办、12家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组织辖区老人进行健康体检,20xx年将继续为辖区老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发现疾病及时转诊,发现可疑...
2023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通用15篇)
2023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 篇1
为了落实镇乡两级公卫办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联系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目标
;每年至少测四次血压和血糖。
、,建档率和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有效随访率达85%
,糖尿病发现登记率应达100%以上。
、糖尿病的上报资料准确、完整、及时。
(二)具体措施
1、设专人负责社区各项慢病防治工作。
2、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居民每年至少测四次血压和血糖,做好居民的周期性体检(一年一次)。
3、掌握辖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人数,有规范完整的病历档案和名册登记(高血压发现登记率达100%,糖尿病达100%),规范管理和随访率均达95%以上,每年随访四次。
4、掌握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群(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健康档案等资料齐全,开展老人周期性健康教育工作,有开展工作记录及资料。
5、按要求对重点人群督导访视,并有记录。
6、按照慢性病防治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慢病防治工作相关原始资料统计成报表,按时上报。
7、按照各类慢病防治的需要,积极开展相应的慢病防治,健康宣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
2023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 篇2
一、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上本村卫生所应做到:
1、继续开展生命知识,农村基本卫生知识的传播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最基本的卫生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继续宣传协助《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使广大农民加强疾病预防能力,科学的、有计划的接种疫苗。
3、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我村广大农民对疾病的预防知识。
4、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主动地进行预防接种。
5、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妇幼保健工作,使广大妇女了解四期保健,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减少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点击查看原文
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通用25篇)
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镇卫生院、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工作计划。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室。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