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门卫管理制度(精选3篇)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篇1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相关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老师的同意下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或先和老师联系。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篇2
一、开、关门要求:
1、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打开小门。
2、上课铃响后立即关闭小门。上课期间不得打开小门。
3、教职工及学校事务性人员进出校门随时开关小门。
4、大门只在进出车辆时即开即关。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对吸烟者要进行政策宣传和劝阻,必要时可以禁止进入校园。
2、在上课、课间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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