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室各项制度(通用18篇)
学校门卫室各项制度 篇1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佩戴校牌。
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老师开据的有效假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
三、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
四、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行驶,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六、门卫对非本单位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有效证件,或让其出示临时出入证,未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七、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八、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九、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学校门卫室各项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工作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根据教育局关于学校门卫实行登记制度和来访人员佩戴“访客证”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保安或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
〔1〕任何来访人员进校,都必须填写《访客单》,门卫工作人员须先与被访部门或老师电话联系,获准后方进入学校访问。
〔2〕若遇被访人员不在校,应向来访人员做好“谢绝来访”的解释工作。
〔3〕教师上课期间不接受访问。若遇被访老师正在上课,应让来访人员等待老师下课〔期间可让来访人员在传达室等候〕。
〔4〕禁止来访人员直接找学生。若遇来访人员〔含家长〕找学生的,应电话联系班主任或部门领导。遇送学习等物品的,请家长注明学生就读的班级和姓名,由门卫设法转交,也可与学生的班主任或老师联系,让该生自己到门卫室领取。
2、来访人员访问结束离...